丈夫可以强迫妻子生孩子吗?

发布时间:2019-07-09 关注:52

张某是舞蹈演员,生孩子怕影响身材,婚前就与王某决定不要孩子。婚后王某改变想法,坚持要张某生孩子,双方为此争吵不断。张某认为,要求自己生孩子,王某违背当时承诺。王某则认为,生孩子是正当要求,天经地义。请问:丈夫可以强迫妻子生孩子吗?


律师答疑


生育权,依照我国法律规定,是基本人权之一,已婚夫妇有权依照国家规定自主决定生育孩子的权利。无论从生育行为本身还是法律规定来说,生育都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、共同施行的,脱离了任何一方都无法实现生育的目的。


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女性对于自身价值的追求,或者是为了工作压力,或者是为了职业升迁,或者为了其他,有的已婚妇女选择了延迟生育甚至不生育。如果妇女不愿意生育,任何人,包括丈夫也是不能强迫的。当然,妻子在自主决定暂时不生育时,也需要考虑到丈夫对于生育的权利。


鉴于丈夫不能强迫妻子生孩子,如果妻子一方一直不愿意生育而丈夫又希望实现其生育权的话,就只能离婚,然后重新选择愿意生育的伴侣来实现了。


法律依据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: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
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九条: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,致使感情确已破裂,一方请求离婚的,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,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(五)项的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