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律师为其解答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收取诉讼费用

发布时间:2019-08-09 关注:114

  淄博律师为其介绍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收取诉讼费用。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会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的受理费、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,那么,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应该如何收取诉讼费用呢?

 

  1. 如果是离婚案件,诉讼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的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需要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 

  2. 离婚后的另行起诉的财产分割案件,按照一般的财产纠纷收取诉讼费用;

 

  3. 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13条得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,财产分割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

 

  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

 

  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

 

  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

 

  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

 

  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

 

  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

 

  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

 

  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

 

  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

 

  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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